更新时间:2024-09-21点击:1854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情况将更加普遍,超龄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也逐渐引发更多关注。在积极老龄观的影响下,促进老龄劳动者就业,提升老年人经济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减轻社会保障压力,解决劳动力短缺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我国也不例外。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超龄女性劳动者现状调查团利用暑假时间,团队成员通过线上对话与线下走访的方式,对超龄女性劳动者现状进行调研,并联系司法部门、律师、学者等群体,进行专业化探究。
一 、对话超龄女性劳动者,倾听问题
团队成员集中于江浙沪一带,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对超龄女性劳动者进行调研,这些调研对象覆盖了服务员、保洁员、监理、育儿嫂、超市售货员等职业。通过和访谈对象深入交流,成员们了解到不同职业的工作内容、行业形态,退休后继续就业人员的现状。我们发现超龄女性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工伤、工时、工资拖欠等问题,但是大部分劳动者默认这些现象,不去解决问题,有些甚至不知道怎么解决。法律法规的空白使得问题一旦发生无法确切解决,最终损失的只有劳动者本人的利益。
图为成员访谈超龄女性劳动者
二 、连线专业学者,思索原因
基于“超龄女性劳动者”这样一个调查对象,团队成员顺其自然地想到其管理学原理的任课老师——郭爱妹老师,她在老年保障研究和性别研究上都有较高的成就。首先郭老师指出对于超龄女性劳动者的现状应当从两个层面来看:一是作为超龄劳动者的身份:二是作为女性劳动者的身份。同时点明不应当将超龄女性劳动者与适龄女性劳动者割裂开来,很多女性劳动者所面临的问题是共同的贯通的。并且介绍了社会性别理论可以作为一个研究理论的突破口。最后在解决方法上,郭老师说明了延迟退休或学习美国的弹性退休将会是一条出路。
三 、走进机关部门,探究现状
团队成员去到了泰兴市人民法院,对陆法官进行了深入访谈。陆法官分享了她的经验和见解。她表示,超龄女性劳动者一般选择退休后再就业的原因主要是生活条件差,生活没有保障。她们一般会从事餐饮店、酒店、足疗店等服务行业的工作。并指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不强,另外劳动者自身在平时也没有保留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的意识,这是导致工资拖欠、工伤、工时问题的主要原因。在处理这些案件时,虽然遇到过法律空白或模糊地带,但法院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断。
团队成员也去到太仓市公安局,对当前适用法律和执行状况做了了解。通过交流得知,超龄女性劳动者所面临的困境主要包括劳动关系难以认定、劳动权益保障难以落实、劳动准入受到限制,这些案件通常是劳动者接受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援助律师代理,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四 、走访相关律师,深入实践
团队成员对从事代理超龄劳动者的案件比较多的律师进行访谈,得知大部分当事人是领取养老待遇了,这部分劳动者符合劳务关系的特点,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讼;当然还有部分人员,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普遍都未领取养老待遇,他们符合特殊劳动关系认定情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福利待遇按劳动关系处理,但对于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待遇的不予支持。
对于超龄劳动者集中地安保、餐饮、清洁等服务业,国家需要更为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强化劳动过程监督,为超龄女性劳动者提供全面、有效地职业安全卫生保障。
在超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的占比不断攀升的背景下,正视超龄劳动者群体的特殊性,在劳动基准保护的基础上,为其设计一套特殊的劳动保护路径,是支持老年劳动力资源开发的应有之举,也是未来劳动立法回应现实社会需求的必然选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曹越)